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报》的通知》《新乡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2023〕39号)等文件精神,专项资金分配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补贴的项目,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进行补助;但是对于大项目,可以分期施工,阶段性验收,阶段性拨付。
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河南宏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验收,以及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专家再次验收,拟对河南旗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拨付项目尾款92.94612万元,并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公示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
县商务局0373-5085968
县财政局0373-5589936
县农业农村局0373-5618886
举报邮箱:
xxxswj@126.com
新乡县商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