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我要联系新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来信人:
西安群众
来信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7617759353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我是一位西安市民9月1号我本人名下一张招商银卡储蓄卡被无故冻结未有任何提示,经我咨询后银行说是被公安机关冻结,但是系统查不到因何原因和具体哪里的公安冻结。但是银行客服告诉我冻结期是一周时间,我就没有在意这个事情。在9月8日一周时间期满后我给个人名下其他银行卡转了两笔资金,一天后我的招商银行卡和建设银卡又被公安冻结冻结期是半年,我这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到开户行咨询。这次可以看到是被新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冻结,我9月11日经过网络查询搜索,11点联系到刑侦大队0373-5796110这个值班电话,值班电话经多次拨通后被值班民警告知说一会叫业务专干联系我,但是9月11日一天都没人联系我,9月12日下午多次拨打这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实在没有办法,现在名下银行卡被冻结生活都成了问题,然而也没有通知和说明原因。请新乡县领导重视结局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县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答复内容:
刘杰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信件内容中的招商银行卡为我单位侦办案件中的涉案一级卡,我单位依法对该涉案银行卡进行冻结,该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中,排除嫌疑后我单位再进行解除冻结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