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新乡县城投鸿景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许可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公示。
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 日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新乡县城投鸿景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许可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公示。
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