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第2季度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安排,申报工作从6月10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二、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
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原件首页复印件3份(A4纸),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学籍证明(3份);
3.申请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正反两面上下复印3份);
4.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票原件(3份);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申请季度的经营性流水(3份)。
五、申报时间及地址
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7日,新乡县政府2号楼东5楼504室。
咨询电话:5085120
注:以上审核材料经核实,如有存在信息虚假,取消申报资格。
新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