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的通知》(新人社办〔2025〕13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新乡县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工作方案流程,经单位民主推荐、组织审核等,拟对符合条件的记功20人(附件1)、嘉奖157人(附件2)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5个工作日)。
二、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定期奖励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电话:0373-5085970
0373-5618508
附件:1、新乡县2024年定期奖励记功名单
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