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省发改委有关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的规定,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8号),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开展我县水泥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和节能减排,对我县水泥行业产品、产能、主要工艺、所属类别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索引号
G0C010-00-2025-00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改委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水泥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5-04-25 11:29 浏览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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