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某公司近日遭遇一起精心设计的运输诈骗案件。山西籍货车司机张某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通过伪造超限站处罚短信骗取货主1.45万元。经新乡县警方缜密侦查,成功揭穿骗局并全额追回赃款。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4月6日,新乡县翟坡镇某公司员工通过货运信息平台委托司机张某(男,38岁,山西阳城人)运输一批货物。运输途中,司机张某突然致电货主,声称车辆在焦作某超限超载检查站因超载被查扣,需立即缴纳1.45万元罚款,并发送了一张"执法部门"的短信截图。
为保障货物准时送达,公司方和司机张某协商后,利用微信给张某转账1.45万元支付所谓"罚款"。直至4月中旬,公司员工在与同行交流时察觉"执法部门"的短信疑点:正规超限站超限处罚并非登录短信中的交管12123查询,且罚款数额明显异常。当公司要求司机出示缴费凭证时,对方以"需参加安全学习后才能处理"等理由推诿,并拒绝返还诈骗资金,公司遂向警方报案。
新乡县公安局翟坡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副所长范志强立即带领民辅警冯辉、史玉龙展开调查。民警首先赴辖区超限站核查,发现不同地区治超系统未联网监管。经与焦作涉事超限站联系,确认该站近期未发送过任何处罚短信,且系统记录无涉案车辆的任何处罚信息。司机张某实施诈骗的嫌疑上升。
4月16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司机张某,在其手机中提取到伪造短信的编辑记录。在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供述为非法牟利,其利用图文编辑软件伪造处罚通知,通过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号码向自己手机发送虚假短信后截图行骗的行为。
目前,被骗资金已全数返还受害企业。警方提醒:货运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所有行政罚款均需通过财政专用账户缴纳,建议货主企业使用具备电子合同备案、运输轨迹监控的合规货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