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就新乡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请求领导重视并解决为盼
来信人:
宋义欣
来信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信件编号:
20250416122419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此封信件。我叫宋义欣,以此种方式向您反映情况,实属无奈!
     我父亲宋直先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18日在新乡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下称被投诉人)处从事普工工作,约定日薪资为人民币140元,按照实际工作时长计算工资。经我父亲与被投诉人双方共同核算,有效工作时长为72.5日,工资共计10150元。经我父亲催要,被投诉人于2025年1月29日通过杨某利(系该公司原股东,现任公司执行董事)个人账户支付工资8000元。我们多次催要剩余款项,被投诉人拒不支付剩余工资款2150元,并且态度极其恶劣,互相推诿。
     被投诉人的行为已经表明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决心与态度,致使我们的合法利益根本无法实现,且双方也已经无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纠纷。
    为此,我们不得已向您求助,请您解决为盼。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 经过协调,目前工资已发放,双方不存在纠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