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0C320-00-2025-000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4月8日河南卓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防爆玻璃、夹胶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5-04-08 10:55 浏览量: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卓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卓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防爆玻璃、夹胶玻璃建设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胡韦线8

河南美达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原辅料为浮法玻璃、PVC

EVA胶片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浮法玻璃-切割-磨边-钻孔-水切-钢化-清洗-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清洗-PVC-裁剪-检验-防爆玻璃;
钢化玻璃-清洗-夹胶(EVA胶片)-裁剪-检验-夹胶玻璃。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夹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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