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车辆违停咨询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
来信人:
小雪
来信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信件编号:
20250320092745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由于之前车辆违停被贴了处罚单,所以打咨询电话进行相关政策咨询,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违停的政策咨询,接电话的人说话态度不好,只说新乡县不执行新乡市政策,不予打电话及短信提醒,说有相关文件,咨询其文件号,被告知说占用公共资源,我也没有说不交罚款,就只是想要咨询清楚,就想问咨询电话不是用来咨询的?难道现在咨询政策也成了占用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法律规定可以不予处罚,说可以申诉,新乡县都没有给申诉的机会直接贴条处罚,问他是不是现在只要违停就直接处罚,回答是。那还说什么申诉?!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部门,这样不是为人民服务,是直接就把人判死还不给伸冤。新乡市还人性化,反而县区比市区还伤人民的心,既然如此,那还发什么信息说让申诉,直接贴条交钱就行了。打电话咨询说的比我都多,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这就是服务人民该有的态度?还没说两句话就说我占用公共资源,那还发咨询电话干嘛?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办理中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