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朗公庙镇新永基教育城一期交房3年开发商车位未分配及小区用电未交接国家电网问题
来信人:
吴泽华
来信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信件编号:
20250303170030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朗公庙镇新永基教育城一期于2021年12月交房,至今已3年,前期买房时开发商要求每户都必须购买车位,收房时买车位的发票改为人防工程建设费,时至今日开发商也未对车位进行分配,因车位未分配导致小区业主新能源汽车无法安装充电桩。小区供电也未交接国家电网,无法安装汽车充电表及汽车充电桩。物业说小区建设规划时配电房可以建设在地下室,建成交房时政策又不允许配电房在地下室,导致无法和供电所交接,所以无法安装国家电网新能源车电表及充电桩。2024年1月曾向物业及开发商催促分配车位及用电问题,物业承诺于2024年12月之前解决,时至今日也未解决,希望有关领导催促并解决以下问题。1、车位按户分配。2、小区用电交接国家电网。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吴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通过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1、关于新永基教育城人才公寓一期交房3年车位未分配问题,通过沟通核实,因小区入住率不足25%,该项目交房时开发公司经与校方(新乡工程学院、新乡工程学院附属学校 河南科技学院)协商一致同意,达到入住率70%以上(含70%)时将进行车位分配事项。
2、关于新永基教育城人才公寓电力未移交问题,人才公寓一期与2019年开工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33号文件进行设计施工,符合当时建设标准。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2023年就移交电力问题,积极与电力公司进行沟通,并向电力公司递交材料并提出移交申请,电力公司回复因配电室建设在地下,不符合新建〔2022〕82《新乡市城镇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得要求为由,不予办理移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通过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1、关于新永基教育城人才公寓一期交房3年车位未分配问题,通过沟通核实,因小区入住率不足25%,该项目交房时开发公司经与校方(新乡工程学院、新乡工程学院附属学校 河南科技学院)协商一致同意,达到入住率70%以上(含70%)时将进行车位分配事项。
2、关于新永基教育城人才公寓电力未移交问题,人才公寓一期与2019年开工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33号文件进行设计施工,符合当时建设标准。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2023年就移交电力问题,积极与电力公司进行沟通,并向电力公司递交材料并提出移交申请,电力公司回复因配电室建设在地下,不符合新建〔2022〕82《新乡市城镇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得要求为由,不予办理移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