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优待政策】新乡县教育帮扶政策明白卡

来源:教体局 时间:2025-02-10 浏览量:7

  一、学前教育资助

  1、生活费补助。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有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每生每年400元。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200元。

  2、保教费补助。

  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3—6岁儿童(有学籍)学前教育保教费。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3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一至九年级)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费,每生每年800元。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400元。

  3、困难生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年生均小学625元、初中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分春、秋季学期发放,困难寄宿生每学期小学生625元、初中生750元;困难非寄宿每学期小学生312.5元、初中生375元。

  三、高中教育资助

  1、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免除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和住宿费。

  2、普高国家助学金。对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高中部、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按上级要求,我县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最高档次助学金。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125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免学费。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2、中职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

  五、高等教育资助

  1、高等教育国家助学金。对在本省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所在高校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由所在高校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每年5月份在所读高中办理预申请,7月中旬由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持相关证件到县学生发展保障中心现场办理手续。

  3、滋蕙计划。对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进行一次性补助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由学生所在高中组织认定。

  以上各项资助均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到学生所在学校校集中办理。具体详细政策,请关注“新乡县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新乡县学生发展保障中心 708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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