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出生登记》的办事流程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4-12-18 浏览量:5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新生儿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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