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办理时限:4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