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乡翟坡镇卫生院申请,参照《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文件要求,拟于新乡县翟坡镇兴宁村设置新乡县翟坡镇卫生院医疗延伸点,新乡县卫健委现将拟登记情况公示如下(公示内容见附表)。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拟许可的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20日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新乡县卫健委反映。
联系地址:新乡县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联系电话:0373-5618917
公示单位(盖章):新乡县卫健委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3日
附表:
拟设置 机构名称 |
类别 |
级别 |
拟设置 地址 |
拟设置 诊疗科目 |
床位数 (牙椅数) |
申请人 |
新乡县翟坡镇卫生院兴宁村医疗延伸点 |
医疗延伸点(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未定级 |
新乡县翟坡镇兴宁村 |
预防保健、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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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翟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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