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00号),下拨至新乡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2130108-病虫害控制)114万元,该项资金将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致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91号)中的实施细则,用于我县动物防疫补助支付方向的强制免疫方面、强制扑杀和销毁方面、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方面、动物疫情防控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支持动物防疫的其他重点工作。
公告期限:2024年3月25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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