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与2023年项目支持标准相同,如下。
申请“以奖代补”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租金等间接开支)的30%,其中: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类型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购买服务”扶持金额标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农产品集配中心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他类型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