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朗公庙镇桥北笑天超市喇叭外放严重扰民
来信人:
张严冰
来信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信件编号:
20241212105042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朗公庙镇桥北50米路东笑天超市,经常性的搞促销活动外放高音喇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新乡市城市环境噪音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播放广告。不了解这种事属于什么部门管,希望领导可以让相关部门和超市沟通一下,减小喇叭音量或关掉喇叭,谢谢了。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张先生:
     来件收悉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与核实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实情况:
     接件后,镇执法队即刻到现场核实情况,来件人反映朗公庙镇桥北笑天超市搞促销使用喇叭外放高音,确实影响到了周围居民群众们的正常生活。
     二、办理结果:
     镇政府当即组织执法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笑天超市确有喇叭高声外放的现象。经与笑天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及带班经理联系,向其明确传达了噪音扰民的问题及居民的不满情绪,并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关闭喇叭外放,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在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正确宣传,超市相关负责人也根据了执法队的要求关闭了喇叭。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后续跟踪与监督,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
     三、与诉求人沟通情况:
     经与诉求人联系沟通,已告知其如有类似问题及时与执法人员沟通,诉求人对反馈结果和整改现状较为满意。
     回复单位:朗公庙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