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新乡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4-11-22 浏览量:4

  11月21日,新乡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军、张善波、陈彦锋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万银,县法院院长张妍丽,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岚岚,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波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际到会21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新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办法(修订草案)》《新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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