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0C100-00-2024-000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社会团体“新乡县高新西区李庄食用菌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4-09-27 09:11 浏览量:4

  新乡县高新西区李庄食用菌协会:

  你会《关于注销新乡县高新西区李庄食用菌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主管单位新乡县供销合作社的批准。同意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新乡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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