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0C100-00-2024-000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社会团体“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爱心公益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4-09-18 11:03 浏览量:4

  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爱心公益服务中心:

  你会《关于注销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爱心公益服务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主管单位新乡县七里营镇政府的批准。同意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新乡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