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守忠等五位代表:
首先向您们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们提出的《关于镇区内交通信号灯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小冀镇区车流人流量急剧增加,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关于小冀镇镇区内交通信号灯与公安部门联网的问题实际是增加交通违法监控抓拍系统的问题即增设电子警察的问题。道路监控摄像头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车道刑行驶等,都会被道路监控摄像头发现并处于严厉的处罚。道路监控摄像头可以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可以及时发现交通拥堵点、事故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交通秩序,从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增设交通违法监控抓拍系统需具备多项条件、符合多项规定要求,需报请新乡市交通管理支队批准,并需省厅核准方可进行。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积极报请新乡市交通管理支队,看是否能将民间自筹自建信号灯设备接入公安网,增加交通违法监控抓拍系统。
再次对您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