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4-04-29 浏览量:24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帮助与指导下,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现将202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2023年,我县优良天数累计达标222天,较去年同期(217天)增加5天;PM10平均浓度88μg/m3,较去年同期(93)下降5.4%;PM2.5平均浓度53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9%;重污染天数15天,与2022年持平。

2.水环境质量目标:东孟姜女河年均值COD为19.6mg/L,氨氮为0.84mg/L,总磷为0.204mg/L;西孟姜女河年均值COD为23.0mg/L,氨氮为0.84mg/L,总磷为0.162mg/L;大沙河年均值COD为23.2mg/L,氨氮为1.19mg/L,总磷为0.208mg/L。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大沙河水质均值达到了市定的4类水质标准,五支排断流。

3.土壤环境质量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

  为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我县制定下发了《新乡县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新乡县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预防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推动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推进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一是严格源头控制,推动绿色转型。严格项目立项,坚决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限制、淘汰类项目立项严格准入。稳妥有序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新乡县15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9个,总投资5.7亿,“十四五”可形成的年节能量为12.18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量为33.58万吨。节约出来的能源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为新上项目提供能源要素保障。

二是排查摸底,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治理工作。对全县在用加油站及现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企业开展问题排查,共排查问题5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认真落实原辅材料“替代一批”等工作要求,对已实施源头替代的企业进行一轮全面排查,共排查企业20家,已全部替代。开展收集效率提升,对采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措施收集无组织VOCs废气的企业开展新一轮风速实测,目前共检测82家,不合格24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1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提升。截至目前,新乡县绩效先进企业共80家,A级9家,B级29家,C级39家,绩效引领性2家,市级绩效先进性1家。其中2023年新评定B级企业5家,C级企业23家。

三是持续督导检查,做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严控散煤销售和加工行为。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经营性门店和小摊贩散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出动车辆192台次,出动人员430余人次,检查经营性门店754户次。清理使用散煤7户,取缔销售散煤1户,查处散煤销售一起,罚没金额为1525元。多次排查前期已取缔的61家散煤销售点,均无“死灰复燃”现象。深化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城区178家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记录档案,月巡查率不低于30%,专项检查78次,出动车次300余次,出动47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36个,约谈商户32家,开出行政指导意见书5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整改不力餐饮单位2家,处罚金额1万元。

四是加强油品监管,强化重型货车治理。开展油品抽查抽测。2023年,共抽取成品油样品50个批次,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其中49个批次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对全县辖区内的加油机开展定期检定,加油机均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均检测合格。强化重型货车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公路抛撒、超标排放车辆。累计出动执法队员6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辆次,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与其他县(市)开展跨区域共计执法180余次,检查各种车辆17.9181万辆,以常兴铺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车用尿素、尾气排放、油品质量等项目的检查,严查不符合标准的车辆,2023年汽车尾气检测5364辆,不合格9辆。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好扬尘污染管控。从“点”、“线”、“面”上着手强化监督力度,采取日查、夜查、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年已开展日常巡查149次,发现扬尘不达标问题41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责令整改文书12份,立案查处8起。

六是加强巡查监管,全面做好禁烧工作。成立6个禁烧督导组,安排督查人员30余名,全天候对各乡镇“蓝天卫士”值班情况和禁烧宣传氛围、巡查情况、秸秆清运等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全县共发放禁烧宣传材料13250余份,制作并悬挂横幅6631条,旗帜2600面,配备水车80余辆,灭火器270余个,旋耕耙135辆,铁锹、扫把等灭火工具,巡查人员百余人,不间断在各村进行巡查,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严格防范火灾隐患,实现环保卫星监控零火点和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5%的工作目标。

七是全面做好秋冬季污染管控工作。开展对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新增涉气企业102家,最终纳入2023年管控清单的工业企业共737家,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奠定基础。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不落实管控要求的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6起未落实管控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5.18万元。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方面

  2023年以来,新乡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2023年新乡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年均值全部达标。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制定出台了《新乡县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新乡县水环境质量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河流断面实施周考核、周排名,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月考核、月排名;对河流断面超标的严格生态扣款,对断面连续超标没有改善的实施约谈问责。2023年度实施周考核、周排名53次,实施月考核、月排名12次,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础。先后投资十多亿元,建设县级污水处理厂1座、乡镇级污水处理厂4座,已形成日处理18.5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累计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50多公里。2023年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了日处理5000吨大召营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日处理1500吨小冀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全域实现了河流沿线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应收尽收、集中处理,为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面排查,精准治污。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建立了县级负责、乡镇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责任,对入河排污口、雨水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管网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应收尽收、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通过排查,新乡县共有4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口、4个工业企业排放口和55个雨水排放口。针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目前已全部按照规范化要求完成整治并集中进行系统录入,为河流精细化管控提供了科学支撑。

四是统筹协调,加强汛期河道精准管控。建立环保、城管、水利等部门的联合研判机制,成立汛期水污染防治协调调度工作专班,对雨情雨势精准研判、精准管控,确保汛期水污染防控措施取得最大成效。2023年投资500多万元对城区雨污管网全面清淤疏浚,共清理雨水管网51公里、污水管网35公里;更换污水泵8台,污水抽水能力从5万吨/日提升到10万吨/日。同时,强化汛期雨污水泵站管理,雨前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保持最低水位运行,雨天加大抽排力度,切实做到汛期除大雨外,污水管网不溢流、雨水闸门泵站不开启,最大限度降低雨天污雨水直排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五是三级巡河,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制,2023年以来,我县共出动大型机械15台次,清理各类垃圾55吨,清理违建365平方,清理围垦3公里;出动人工508人次,沿河清理各类垃圾1.5万方,打捞漂浮物6.12万平方。全县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明显改观,周边环境持续向好,河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六是严格监管,铁腕执法。建立环保、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偷排偷倒等违法行为。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采用“白天进厂查源头,晚上蹲点查问题”的方式,结合管道机器人等专用设备开展污水溯源,做到对暗管偷排、私自接管等违法行为快速发现、及时查处。2023年以来,共查处偷排偷倒的环境违法行为共11起、行政处罚62.5万元,其中4起涉嫌环境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方面

一是源头防控,推进防控项目建设。投资765.21 万元,建设完成了新乡海伦颜料有限公司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通过对厂区进行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防止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土壤污染。开展了4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评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二是因地施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资近5000万元,完成了翟坡镇、小冀镇及七里营镇3个乡镇1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了小冀镇高村等2个村庄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目前我县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全部通过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集中治理已全部完成。整治村庄达到生活污水治理率6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率80%以上三项标准,基本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等乱堆乱放情况。

(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省委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涉及我县重点工作3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面,共转办我县信访举报件23起,其中2件属实,17件部分属实,4件不属实,已全部办结到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是“十四五”各项目标完成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照2024年目标,瞄准2025年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年度和“十四五”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