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开展县域商业项目监管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4-07-24 浏览量:5

  “陈列柜属于固定资产专用设备,需要粘贴专用标识”,“便民服务柜需要摆放在门口显眼的位置,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便民服务柜中的服务设施在尽快到位,以备群众的不时之需……”。7月23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等联合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开展日常监管。

  新乡县作为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一批示范县,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强化协作配合,积极落实商业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新乡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等方案,确保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建设项目采取季度联合督导检查与日常不定期查看相结合的制度,提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季度督导检查作为最后拨付资金的重要参考,达不到建设要求补贴资金不予拨付。

  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赵秋晓表示,“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目前已拨付两批共计480万元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升级改造4个乡镇商贸中心的硬件配置,主要为丰富业态,满足乡镇居民生活服务需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升乡镇站点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完善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升级改造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促进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民增收。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完善支出政策安排,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科学调度安排资金,持续专项资金投入,力促及时兑付,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提升我县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便捷性、生活服务供给的功能,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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