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阳光新城C23-2-1东 殷蛟 砸承重墙 改变房屋外貌 私搭乱建
来信人:
新乡市佳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来信日期:
2024年04月20日
信件编号:
20240420084945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新乡县七里营镇阳光新城小区C23-2-1东 业主 殷蛟 砸承重墙 改变房屋面貌 私搭乱建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您反应的问题,我机关已于2023年9月22日对阳光新城C23-2-1东殷蛟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责令殷蛟限期15日内进行整改,要求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按照鉴定报告意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依照城市综合执法的职责分工等有关规定,我机关于2023 年10月19日,将相关违法事项移交新乡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目前,殷蛟已委托新乡市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于2月3日对阳光新城C23-2-1东户进行了安全鉴定,通过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鉴定意见为:申请人殷蛟房屋二楼2轴 A一B轴墙体开设洞口和加强处理后,结构安全满足要求。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您反应的问题,我机关已于2023年9月22日对阳光新城C23-2-1东殷蛟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责令殷蛟限期15日内进行整改,要求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按照鉴定报告意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依照城市综合执法的职责分工等有关规定,我机关于2023 年10月19日,将相关违法事项移交新乡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目前,殷蛟已委托新乡市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于2月3日对阳光新城C23-2-1东户进行了安全鉴定,通过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鉴定意见为:申请人殷蛟房屋二楼2轴 A一B轴墙体开设洞口和加强处理后,结构安全满足要求。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