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道路S229与潘屯村路口共产主义桥交汇处安全指示灯问题
来信人:
潘屯村民
来信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信件编号:
20240314122243
信件类型:
建议
信件内容:
县委、县政府您好!
    现反应省道S229与潘屯村路口共产主义桥南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该处因省道S229的贯通,重、大型车辆及一般机动车流量大,过往车辆不易发现此处路口及交通复杂情况,导致该路口频频发生交通事故,从潘屯村路口驶出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较多,因此出行民众每到该路口均忧心忡忡,其中已发生民众骑行自行试电动车在此处与由北向南的重型货车碰撞导致民众沦为植物人,使其家庭痛苦万分。
    目前当地民众舆情较大,均认为此处过往重、大型车辆较多,且该路口因在共产主义桥南头不易发现,导致事故高发,使出行民众每逢此处均忧心忡忡。
    以上情况可以到行政属地潘屯村及周边乡村了解核实。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公安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您反映的由于省道S229的贯通,重、大型车辆及一般机动车流量大,过往车辆不易发现此处路口,交通情况复杂导致该路口交通事故频发,S229省道与潘屯村路口共产主义桥南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职能,通过现场勘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设置由道路养护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信号灯负责安全审查、验收和管理工作。作为交通秩序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交通信号灯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施划等相关工作此处隐患未整改之前,我县辖区交警大队将会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