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企业创办咨询
来信人:
杨欣雨
来信日期:
2024年02月24日
信件编号:
20240224001432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了解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扶持,我目前正在和朋友一起考虑创业,但是对本地创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尚不了解。我们打算在本地创办一家零售超市,我想知道现在新乡县注册零售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注册、补贴、税收、贷款等等),谢谢!
了解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扶持,我目前正在和朋友一起考虑创业,但是对本地创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尚不了解。我们打算在本地创办一家零售超市,我想知道现在新乡县注册零售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注册、补贴、税收、贷款等等),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来信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关于本地创办零售超市有何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主体资格登记,根据所申办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类型不同,分别提交相关材料。现以公司形式为例,告知登记流程。
一、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网上申请无须提供申请材料)
企业登记注册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登录网址: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2)窗口办理
携带身份证、智能手机(最好为安卓系统)窗口申请。
2.需填报材料(网上申请无须提供)
①开办企业申请表
②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③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⑤住所使用证明(承诺书代替)
3.收费情况:0 元
4.时限: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即办。
二、办理地点
新乡县便民中心登记专区
三、咨询电话
0373--35100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回复单位:新乡县税务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经营零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方面: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上述蔬菜的范围。特别提醒: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4、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以上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特别提醒: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其他税种:
1、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人社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关于您想知道现在新乡县注册零售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注册、补贴、税收、贷款等等),注册与税收方面的政策可以咨询工商与税务部门,在您实际开始经营后,根据您的经营时间、规模大小等情况可以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开业补贴以及用人单位社保补贴等优惠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可以咨询相关科室电话:5618552或5085036。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来信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关于本地创办零售超市有何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主体资格登记,根据所申办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类型不同,分别提交相关材料。现以公司形式为例,告知登记流程。
一、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网上申请无须提供申请材料)
企业登记注册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登录网址: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2)窗口办理
携带身份证、智能手机(最好为安卓系统)窗口申请。
2.需填报材料(网上申请无须提供)
①开办企业申请表
②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③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⑤住所使用证明(承诺书代替)
3.收费情况:0 元
4.时限: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即办。
二、办理地点
新乡县便民中心登记专区
三、咨询电话
0373--35100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回复单位:新乡县税务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经营零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方面: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上述蔬菜的范围。特别提醒: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4、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以上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特别提醒: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其他税种:
1、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人社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关于您想知道现在新乡县注册零售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注册、补贴、税收、贷款等等),注册与税收方面的政策可以咨询工商与税务部门,在您实际开始经营后,根据您的经营时间、规模大小等情况可以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开业补贴以及用人单位社保补贴等优惠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可以咨询相关科室电话:5618552或5085036。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