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乡市新诚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费欺诈
来信人:
孙萌
来信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信件编号:
20231205193249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购车中,多次确认沟通免费充电、免费洗车,同时确认说这边快充慢充均可以充电。因此才完成这次购买行为,如果不是因为充电免费这项服务,购买行为不会产生。本人与妻子于2023年10月2日在新乡比亚迪新诚益店完成购买行为,其中完成3次免费充电,12月5日,店员以集团物业整体关闭和充电安全等多种理由搪塞、推诿,同时将慢充进行停电处理(按照销售时的回复,晚上8点前均可充电),不能完成免费充电的售后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请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赔偿期间因不能免费充电造成的损失,静等处理意见。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关于来信中提到“新乡市新诚益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费欺诈,不能免费充电等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1)来信人经常下班后去4s店充电。(2)4s店下班后为安全要关电源造成来信人无法充电。(3)4s店承诺工作时间内排队先到先充继续有效。经调解双方消除误会。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