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3-015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新乡县博德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登记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3-11-14 10:33 浏览量:2

  新乡县博德职业培训学校筹备组:

  你组《关于变更新乡县博德职业培训学校法人、地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主管单位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同意变更登记。

  变更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每年按时(3-5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新乡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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