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县兴龙塑料编织包装有限公司 |
新乡县兴龙塑料编织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改性新材料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中与青龙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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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改性新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聚丙烯颗粒、颜料、分散剂—混料—挤出—冷却、风干—切粒、筛分—成品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混料投加工序及暂存罐呼吸口产生颗粒物,设置单独二次密闭车间,采用管道负压抽风收集,通入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每台挤出机挤出段密闭,在挤出段设置方形集气罩,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与现有项目一起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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