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新乡县召开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部署要求,对县本级国家资产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新乡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许万银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此项工作目的是摸实兜清家底,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共同把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正确理解做好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又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单位下半年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摒弃“新官不理旧账”思想,积极配合,亲自过问和指导,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应填尽填,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二要认真填报,严肃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报送的资产清查结果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凭证;严禁擅自修改合同、租约、转移资产;严禁不经批准,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卖国有资产;严禁捏造、隐瞒债权债务。对主要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内容不全、数据不真实和不能按时完成登记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对在资产清查中弄虚作假,依法移送纪检机关处理。
三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敢于较真碰硬,从严从实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政策清理整治到位。会后,各成员单位要尽快落实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督导检查、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要坚持“周报告”工作制度。每周重点报告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抽查单位及内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遇到重要问题、重大线索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研判,确保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