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3〕30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乡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8-31 浏览量:19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3〕25号)等文件都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办公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意义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三、编制过程

  前期,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向各乡镇、县直单位征集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县发改委就“新乡县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产业园规划设计”进行了申报,县司法局将此编入《2023年度新乡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充分征求了县直部门、政府法律顾问等意见,并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内容

  《目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并对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如县发改委作为决策的承办单位,应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乡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3-56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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