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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3-010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3年7月31日河南郝一锅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食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3-07-31 16:12 浏览量: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郝一锅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郝一锅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食品项目(一期)

河南 省(自治区) 新乡 新乡 县(区)七里营镇(街道)工业集聚区中国(新乡)冷冻冷藏食品产业园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辅材料验收入库制坯(黄豆浸泡,磨浆,煮浆,制坯,卤制,二次制坯)切块拌料内包装杀菌外包装成品入库

  1. 废水: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包括泡豆废水、黄浆水、压卤废水、杀菌及杀菌冷却废水、洗袋废水、洗布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沉淀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与锅炉软化废水一起由管道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废气:①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喷码机(仅在内包装上喷生产日期)使用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采用的油墨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含量为3~5%。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文要求,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因此,本项目喷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楼顶3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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