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7-19 浏览量: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2月22日,新乡县自然资源局、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县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新乡县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据了解,以往有抵押贷款的房产办理转移过户,需要卖方自筹资金或者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再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登记,这个过程需花费半个月左右时间。这种传统的二手房买卖过户模式,可能存在因买方信用问题无法贷款,买方使用首付款还款后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等风险。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原卖方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这一新模式可有效解决以往二手房过户过程中存在的交易周期长、手续繁、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实实在在为买卖双方减压,也为全县二手房交易市场注入了新活力。“现在通过‘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在一小时左右即可同时办理房产转移和抵押变更,买方也能马上拿到不动产权证。”

  下一步,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 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业务。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二手 房“带押过户”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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