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致新乡县人民政府公开信
来信人:
白家州
来信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信件编号:
20230717100021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新乡县委书记祝显成同志:
尊敬的新乡县长李邵青同志:
2023-6-27新乡县信访局师东亮主任电话明确告知我,我们依法请求的听证会被拒绝,我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被拒绝。
我们请求新乡县政府按《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六)的规定,对我们信访24年多的信访事项依法举行听证的诉求合理吗?您能按《信访工作条例》第40条的规定,督办尽快为我们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吗?
一年来根据朱广治书记对我们请求听证会事项的所作所为,让我怀疑他这个“书记”的职位是用银子换来的,若不然他怎么会如此全然不依法规办事,不想解决上访事项,不想依法举行听证会,如此冷漠不作为不担当呢?以上我对朱广治书记的怀疑如果是错误和违法的,我请求依法拘留惩罚我。如果我们请求听证会的诉求不能依法举行,请给我们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答复书?
我们信访24年多的信访事项,新乡县政府是心知肚明的,现在我们实属无奈只想通过听证会辩明是非依法讨回1999年就应得到的合法权益,和追究多年来在处理锅炉厂信访事项过程中,某些政府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我认为多年来新乡县政府最大的顾虑就是担心腐败的盖子被揭开。
2022-6-14我第九次投诉国家信访局请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六)的规定,对我们信访20多年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后,2022-7-3在我多次投诉国家信访局的压力下,小冀镇镇长陈军伟冒大雨家访我,表示愿意帮我向上级部门反映和协调听证会的诉求,并要求我不再线上投诉,我欣然接受。2022-7-26新乡县信访局师东亮主任,通知我提交听证会问题书面材料,我于2022-7-28把《请求听证锅炉厂问题》共19条书面材料送交师东亮主任;但我至今没有收到其受理与否的书面告知书。
2022年9月以来我多次走访、致电政法委朱广治书记,咨询我们要求听证会的问题,其均以拒接电话或推诿、敷衍的态度,没有任何正式回答;2022-10-4政法委朱广治书记接访时,让我宣读《请求听证锅炉厂问题》的书面材料后,他表示要去作调查了解后再说;当日许存俊还给朱书记提交一份1999-8-28“小冀镇政府卖厂协议书”;2022-12-22朱广治书记在接访日擅自脱岗不予接访,本人当日下午曾向新乡县委组织部反映其违规行为;2023-3-7在朱广治书记接访时,我又问听证会的问题,朱广治书记未对我作任何答复,我请求朱广治书记:听证会开与不开,如果能开要定个时间表,希望在一周内给我个说法,否则我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遗憾的是事后至今其仍没有任何回复。2023-3-28上午朱广治书记在接访我时,竟让工作人员关闭接访室的监控和录音设备,与我单独谈话,诱惑我提个人要求,我说要求按法律解决我们的诉求,我本人不缺钱花,现在你就是给我个人三、二百万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按法律处理后得到我应该得到的那一份,朱书记听后很不耐烦;而后就在谈话无果的状况下不辞而别,致使我们两个古稀老人在中午未进餐的状况下(另一人许存俊晚进接访室一会儿),一直在接访室忍受着饥饿的痛苦等到下午3点多(从12点至14点是被锁在信访局大厅内接访室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仍未见朱广治书记踪影,期间也没有任何人员给我们说明朱广治书记的去向,无奈何又两次致电朱广治书记,但依然遭拒接,最后给朱广治书记发了一条短信息后,我们离开了信访局,半小时后收到朱书记想请我吃饭的短信。2023-5-19在朱书记接访日,我向朱书记索取我们请求的听证会受理与否的告知书,朱书记当即吩咐工作人员办理,但截止目前我仍然没有收到,并多次致电均被朱书记拒接。
综上所述,朱书记根本无意为我们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因此特别请求祝书记、李县长二父母官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40条的规定,督办为我们的信访事项尽快举行听证会,追究朱书记违反接访工作纪律的责任。
本人对本举报后果和未来的预测:1.听证会依法顺利举行,诉求依法得到圆满解决大家皆大欢喜;2.本人被贿赂得到一点儿“小恩小贿”,而放弃本举报致使诉求未解决,被众老工人的“唾沫星子”淹死;3.被依法拘留判刑惩罚;4.被黑社会袭击丧命。
尊敬的新乡县长李邵青同志:
2023-6-27新乡县信访局师东亮主任电话明确告知我,我们依法请求的听证会被拒绝,我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被拒绝。
我们请求新乡县政府按《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六)的规定,对我们信访24年多的信访事项依法举行听证的诉求合理吗?您能按《信访工作条例》第40条的规定,督办尽快为我们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吗?
一年来根据朱广治书记对我们请求听证会事项的所作所为,让我怀疑他这个“书记”的职位是用银子换来的,若不然他怎么会如此全然不依法规办事,不想解决上访事项,不想依法举行听证会,如此冷漠不作为不担当呢?以上我对朱广治书记的怀疑如果是错误和违法的,我请求依法拘留惩罚我。如果我们请求听证会的诉求不能依法举行,请给我们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答复书?
我们信访24年多的信访事项,新乡县政府是心知肚明的,现在我们实属无奈只想通过听证会辩明是非依法讨回1999年就应得到的合法权益,和追究多年来在处理锅炉厂信访事项过程中,某些政府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我认为多年来新乡县政府最大的顾虑就是担心腐败的盖子被揭开。
2022-6-14我第九次投诉国家信访局请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六)的规定,对我们信访20多年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后,2022-7-3在我多次投诉国家信访局的压力下,小冀镇镇长陈军伟冒大雨家访我,表示愿意帮我向上级部门反映和协调听证会的诉求,并要求我不再线上投诉,我欣然接受。2022-7-26新乡县信访局师东亮主任,通知我提交听证会问题书面材料,我于2022-7-28把《请求听证锅炉厂问题》共19条书面材料送交师东亮主任;但我至今没有收到其受理与否的书面告知书。
2022年9月以来我多次走访、致电政法委朱广治书记,咨询我们要求听证会的问题,其均以拒接电话或推诿、敷衍的态度,没有任何正式回答;2022-10-4政法委朱广治书记接访时,让我宣读《请求听证锅炉厂问题》的书面材料后,他表示要去作调查了解后再说;当日许存俊还给朱书记提交一份1999-8-28“小冀镇政府卖厂协议书”;2022-12-22朱广治书记在接访日擅自脱岗不予接访,本人当日下午曾向新乡县委组织部反映其违规行为;2023-3-7在朱广治书记接访时,我又问听证会的问题,朱广治书记未对我作任何答复,我请求朱广治书记:听证会开与不开,如果能开要定个时间表,希望在一周内给我个说法,否则我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遗憾的是事后至今其仍没有任何回复。2023-3-28上午朱广治书记在接访我时,竟让工作人员关闭接访室的监控和录音设备,与我单独谈话,诱惑我提个人要求,我说要求按法律解决我们的诉求,我本人不缺钱花,现在你就是给我个人三、二百万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按法律处理后得到我应该得到的那一份,朱书记听后很不耐烦;而后就在谈话无果的状况下不辞而别,致使我们两个古稀老人在中午未进餐的状况下(另一人许存俊晚进接访室一会儿),一直在接访室忍受着饥饿的痛苦等到下午3点多(从12点至14点是被锁在信访局大厅内接访室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仍未见朱广治书记踪影,期间也没有任何人员给我们说明朱广治书记的去向,无奈何又两次致电朱广治书记,但依然遭拒接,最后给朱广治书记发了一条短信息后,我们离开了信访局,半小时后收到朱书记想请我吃饭的短信。2023-5-19在朱书记接访日,我向朱书记索取我们请求的听证会受理与否的告知书,朱书记当即吩咐工作人员办理,但截止目前我仍然没有收到,并多次致电均被朱书记拒接。
综上所述,朱书记根本无意为我们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因此特别请求祝书记、李县长二父母官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40条的规定,督办为我们的信访事项尽快举行听证会,追究朱书记违反接访工作纪律的责任。
本人对本举报后果和未来的预测:1.听证会依法顺利举行,诉求依法得到圆满解决大家皆大欢喜;2.本人被贿赂得到一点儿“小恩小贿”,而放弃本举报致使诉求未解决,被众老工人的“唾沫星子”淹死;3.被依法拘留判刑惩罚;4.被黑社会袭击丧命。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信访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的您和许存俊反映小冀镇1999年在未召开工人大会、职代会、未公开招投标和未依法对老工人的问题作妥善处理情况下,借改制为由把锅炉厂非法转卖,要求小冀镇依法解决原锅炉厂老工人社保养老问题,请求对信访事件依法举行听证会的问题。
经查阅县信访局档案和县人社局文件,该信访案件2011年10月新乡市政府已经三级终结,并作出复核意见:经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核意见,维持新乡县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此决定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如信访人对上述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原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由于当时企业为依据协议进行改制,且其办理劳动保险应依据劳动法等法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之规定,并征求咨询了新乡市信访局有关科室领导意见,该案件属于涉法涉诉案件,涉法类事项不能召开信访听证会议。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信访人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您反映限制人身自由问题不属实。
实际情况是朱书记接访过后,您和许存俊两人未离去仍在接访室谈话,12点钟时保安劝回去吃饭,您称“接待室有水有啥的不走,你该锁门锁门吧”,仍滞留接待室不肯走。保安无法说服您们两人,也没办法强行劝离,告知您们下午上班时间后,考虑信访大厅财产安全,将门落下前去就餐。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在接访场所滞留、滋事行为。”您和许存俊二人行为已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县信访局将保留依法追究信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同时,今后再发生信访人滞留信访场所行为,县信访局将打110报警,坚决依法维护信访场所正常办公秩序。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的您和许存俊反映小冀镇1999年在未召开工人大会、职代会、未公开招投标和未依法对老工人的问题作妥善处理情况下,借改制为由把锅炉厂非法转卖,要求小冀镇依法解决原锅炉厂老工人社保养老问题,请求对信访事件依法举行听证会的问题。
经查阅县信访局档案和县人社局文件,该信访案件2011年10月新乡市政府已经三级终结,并作出复核意见:经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核意见,维持新乡县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此决定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如信访人对上述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原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由于当时企业为依据协议进行改制,且其办理劳动保险应依据劳动法等法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之规定,并征求咨询了新乡市信访局有关科室领导意见,该案件属于涉法涉诉案件,涉法类事项不能召开信访听证会议。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信访人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您反映限制人身自由问题不属实。
实际情况是朱书记接访过后,您和许存俊两人未离去仍在接访室谈话,12点钟时保安劝回去吃饭,您称“接待室有水有啥的不走,你该锁门锁门吧”,仍滞留接待室不肯走。保安无法说服您们两人,也没办法强行劝离,告知您们下午上班时间后,考虑信访大厅财产安全,将门落下前去就餐。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在接访场所滞留、滋事行为。”您和许存俊二人行为已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县信访局将保留依法追究信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同时,今后再发生信访人滞留信访场所行为,县信访局将打110报警,坚决依法维护信访场所正常办公秩序。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