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部署安排,新乡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建立案例归集和定期通报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归集范围
纳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一)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三)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案例排查汇总
开发区、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县直各单位负责对本系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排查结果按季度报送县发改委,县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
(一)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步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对于性质严重案例及相关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
(二)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督查督办台账,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地方明确整改时间、任务、责任人,并采取现场督查、通报进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督办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单位明确一名案例归集负责人,于2023年7月10月前报送至县发改委邮箱。
(二)省将按照国家部署建设省级市场准入能效评估平台,不断完善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能效评估经验,开展全省评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梳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案例。
邮箱:xxxfgw@163.com
附件:1.案例归集报名回执
2.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新乡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案例归集报名回执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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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序号 |
报送单位 |
案例情况描述 |
类型 |
目前进展 |
整改方案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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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类型请对照案例归集范围所列四类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