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的通知

来源:新乡县金融工作局 时间:2023-06-29 浏览量:59

  新金〔2022〕1号

  政策性银行新乡县支行、各大型银行新乡县支行、各股份制银行新乡县支行,新中农商行,中原银行新乡县支行、中原村镇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金融工作要点》(新金〔2021〕5号)、《新乡市2021年获得信贷指标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新信贷办〔2021〕1号)等市级文件要求,现在全县金融领域建立完善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规范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123”工作机制(即:1天受理申请、2天专人对接、3天反馈结果),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承诺,力争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放款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二、优化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优化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利用本级支行权限,设立授信审批条件,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查、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提高办贷质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在合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对小微企业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

  三、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机构要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加大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信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运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四、强化跟踪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迅速建立完善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贷款办理时间。“123”机制需要在各银行网点进行公示,请于1月20日前将机制建立情况和公示情况报送至县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申冠瑞 558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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