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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3-0085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3年06月28日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甲醇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3-06-28 10:26 浏览量: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甲醇产业链延伸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以甲醇和氨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甲醇与氨发生气相胺化反应,得到混甲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再精馏分得产品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

1.废气:甲胺装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放空气,采取低温甲醇吸收回收相关物料,甲醇吸收后氨、三甲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5米排气筒:氨4.9kg/h、三甲胺0.54 kg/h标准要求。一甲胺、二甲胺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一甲胺20mg/m3、二甲胺20mg/m3标准要求。低温甲醇吸收后废气中主要成分为CO、氢气、甲醇,热值较高,拟引入心连心复合肥分公司热风炉替代天然气做燃料综合利用,燃烧效率99.98%,燃烧后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50 mg/m3;燃烧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 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我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80mg/m3,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有机化工A级企业20 mg/m3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不建设甲醇与液氨原料储罐,由集团公司管道输送,装置区甲醇中间罐与液氨中间罐均为压力罐。产品(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纯品采用压力球罐,产品水溶液储罐采用压力,压力储罐超压排气均接入心连心集团二甲醚地面火炬焚烧处理;产品装车采用气相平衡管进入产品储罐符合GB37822-2019相关要求。拟定期开展LDAR检测。

2、废水:

生产工艺废水为甲醇回收塔废水与精馏塔废水,废水产生量10.632m3/h,收集后管道送心连心四分公司做磨煤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设备检修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生活污水,拟管道收集后排入心连心四分公司产业升级400m3 /h 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经处理后污水处理站排口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及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协议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后排水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孟姜女河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废危废为废催化剂(HW50),产生量20t/3a,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危废暂存依托心兴公司现有80m2危废间,外委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政统一清收。

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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