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精准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6月19日下午,新乡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绍青到包保企业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行使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职责。
李绍青按照《责任清单》依次督导了企业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的情况;
2.企业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的情况;
3.企业相关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保质期检查记录等制度;
4.抽查了解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季总结”等记录台账。
李绍青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关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期间还拿“鸭脖与鼠头事件”举了例子)。李绍青最后强调,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严把每一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最终要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