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乡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6月14日,在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上,县政府领导及各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学习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赵书佳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逐条解读。
赵书佳法官对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李绍青县长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
最后,李绍青县长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完善府院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善用县府院联动联席办公室的桥梁作用。在尊重司法权威,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对接,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强工作短板。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学有所得、学以致用,通过参与庭审了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问题,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特别是通过对败诉案件问题的反思和改正,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营造法治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案件处理,形成榜样效应,为全县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