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越战老兵家庭十分困难
来信人:
张一帆
来信日期:
2023年05月20日
信件编号:
20230520212734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同志,我叫张一帆家住小冀镇杏庄村,2021年6月我父亲张广东不幸染上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至2022年11月病情恶化去世,2022年5月也反映过这个事情,当时回复我的是我父亲作为参战退役人员,可以享受二次医疗补助手续办理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将派专人与您联系,并做好跟踪服务。这是当时回复我的,实际情况并无人员与我联系也未落实。我父医疗花费30于万都是欠债,如今债主讨要,望之前承诺参战退役军人有二次医疗补助落实到位万分感谢。如无则家中只得卖房还债。望请着重办理落实。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张广东,男,小冀镇杏庄村人,已于2022年底病故,系参战退役军人,享受的相关待遇:2022年每月参战补助800元,政府补助全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丧葬补助费4800元;经查,在2021年住院花费41147.3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17015.65元,县退役局根据相关政策补助3000元,个人最终花费21131.7元,2022年住院花费75816.14元,报销25277元,县退役局补助3000元个人花费47539.14元。按照新乡县人民政府文件《新乡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09〕36号)规定: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每人全年补助累计不超过3000元;以及经过以上救助仍有困难的,每年年底再给以一次性大病医疗补助。为了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减轻退役军人家庭医疗负担,我局同意对其进行一次性大病救助3000元。2023年5月29日上午和村干部张军一起到家里和你的母亲沟通此事(你本人不在新乡,一连几天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也不回电话,联系不上),中午时分,我局工作人员和其母亲通话,回复说和家里孩子沟通后,不同意我局的答复,认为一次性救助3000元少,还要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若有相关政策方面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做好解释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张广东,男,小冀镇杏庄村人,已于2022年底病故,系参战退役军人,享受的相关待遇:2022年每月参战补助800元,政府补助全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丧葬补助费4800元;经查,在2021年住院花费41147.3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17015.65元,县退役局根据相关政策补助3000元,个人最终花费21131.7元,2022年住院花费75816.14元,报销25277元,县退役局补助3000元个人花费47539.14元。按照新乡县人民政府文件《新乡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09〕36号)规定: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每人全年补助累计不超过3000元;以及经过以上救助仍有困难的,每年年底再给以一次性大病医疗补助。为了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减轻退役军人家庭医疗负担,我局同意对其进行一次性大病救助3000元。2023年5月29日上午和村干部张军一起到家里和你的母亲沟通此事(你本人不在新乡,一连几天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也不回电话,联系不上),中午时分,我局工作人员和其母亲通话,回复说和家里孩子沟通后,不同意我局的答复,认为一次性救助3000元少,还要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若有相关政策方面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做好解释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