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4月18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开展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强调,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建立健全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食堂负责人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对于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