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新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梁子东知法犯法藐视法律
来信人:
张钰婷
来信日期:
2023年03月11日
信件编号:
20230311175419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想反映新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梁子东,证件号码:41072119850506**** ,本人态度恶略,知法犯法藐视法律,性质极其恶略,联系单位,单位不但不管,态度还极其恶略,纵容本人知法犯法,默许本人逃避责任,单位负有管理责任。其单位和本人都在逃避责任,1.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包庇,抹黑工作人员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员工教育,要求手下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给上一级领导留言,向中央各部门举报反映,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根据条例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人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社会的隐患!7.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会在百度贴吧,“知乎,“抖音,今日头条,等等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大量曝光。 8.该单位目前行为涉嫌对其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明确指出:国家公职人员凡是在外有欠债人员、长期逾期人员,单位领导应该及时进行约谈 化简 单位领导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让其履行本该履行的义务!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请回电:13213551630
    如果单位仍就不管,我们会继续向上级部门反馈!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经核实,梁子东已于2022年3月2日递交辞职申请表,3月7日,已经县人事部门批准辞职手续。关于梁子东个人失信行为,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下一步,我局也将加大单位诚信守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