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书[2023]01号
关于《新乡超力带钢有限公司铠装电缆用带钢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新乡超力带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刘向东(资格证书编号:20210503541000000019)编制的《新乡超力带钢有限公司铠装电缆用带钢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在新乡县翟坡镇宏业大道东段,建设铠装电缆用带钢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3条铠装电缆用镀锌带钢生产线,新增铠装电缆用镀锌带钢27000t/a,本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铠装电缆用镀锌带钢42000t/a。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5t/d ,处理工艺:pH调节池+絮凝沉淀+砂滤池+回水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镀前清洗工序,实施零排放;含锌废水系统(处理能力:80t/d,处理工艺:pH调节池+絮凝沉淀+保安过滤器+二级反渗透+蒸发),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镀后常温水洗和电镀区地面拖洗工序,实施零排放,经处理后回用水均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C 级和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本扩建项目每条电镀生产线置于独立密闭的操作间内,酸洗槽、电镀槽上方均设置密闭式集气罩,同时密闭操作间设置屋顶抽风装置;盐酸储罐呼吸口废气与电镀生产线收集废气均引至“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塔”进行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HCl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HCl 3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中电镀生产线氯化氢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15m排气筒NH3:4.9kg/h)的要求。HCl、NH3厂界浓度值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HCl 0.2mg/m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NH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5mg/m3限值要求。
3、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1843 t/a,氨氮0.0092 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