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22〕57号)工作要求,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县4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并督促隐患整改,跟踪整改进度,截止到2023年2月24日,已全部整改完毕。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全县已整改到位的44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表),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23年2月24日
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22〕57号)工作要求,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县4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并督促隐患整改,跟踪整改进度,截止到2023年2月24日,已全部整改完毕。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全县已整改到位的44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表),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