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百合光电有限公司 |
新乡市百合光电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玉龙路西段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搅拌→罐装→成品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冷加工工序(切割、磨边、粗磨、精磨等工序)冲洗废水、镀膜前后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其中冷加工工序冲洗废水经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定期排水同镀膜前后清洗废水一同经设置的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收水水质要求。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废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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