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1-17 浏览量:70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为民重要指示精神,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11月1日,新乡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县长李绍青主持会议,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周海云局长汇报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情况,领学了《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并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为什么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什么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怎么做?”等疑问作出详细的说明。

  李绍青县长强调领导干部要认识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贯穿行政工作全过程,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府院联动工作效能。

  李绍青县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县政府领导班子要作好表率,带头参与县政府的出庭应诉工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重视本机关的出庭应诉工作,做到“有庭必出、应出尽出”。二是县司法局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渠道,做好法院和被诉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工作。三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会,从每一个执法案件、应诉案件中汲取经验、总结方法、规范行为、提高能力,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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