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新乡县翟坡镇政府朱加治合同违约涉嫌诈骗一事
来信人:
王琳
来信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信件编号:
20230110194410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现有新乡县翟坡镇政府 工作人员朱加治(身份证:4107211967****2030),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明明有工作有薪资,却恶意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是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功德的行为。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第四十条相关规定,都是与生活作风有关系,如果任其这种行为持续发展,可能就会造成国家不良资产增加,扰乱金融秩序。违反国家建立诚信社会的宗旨,该员工的行为也是在破坏国家公职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形象。
     针对公职人员,国家也有“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家金融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资金的工作,优化国家单位社会信用环境,树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
     希望贵局接到信访件后,对其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还可能产生的法纪责任。希望朱加治同志尽快还款,同时希望贵局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此致敬礼!事件进展请回电:15565369520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翟坡镇政府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经仔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发现,目前并未有法院或其他司法机构通过判决或其他法定方式证明朱加治同志涉嫌合同违约诈骗。因此,我镇无法直接对朱加治同志进行相关处理。建议您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对您反映朱加治有薪资,却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的情况,若您对朱加治同志的相关行为存有异议,认为涉嫌违法,我们建议您通过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执行。若这个情况属实,我镇也将敦促该同志积极配合。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