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2-0138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改委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县发改委权责清单(社会发展股)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9-30 15:55 浏览量:10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承办机构

备注

1

行政许可

 

由国务院、省、市核准范围以外的交通项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5年本)的通知 》(豫政〔2015〕9号) 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5年本)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分管副主任签批,作出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发审批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对该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天

社会发展股

 

2

行政许可

 

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资(含与社会资本

合资)建设的项目核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 〔2017〕56号,自2017年4月21日起施行)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分管副主任签批,作出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发审批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对该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天

社会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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