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办理时限 |
收费情况 |
承办机构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规避招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1.立案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投诉关于招标投标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
无 |
公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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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ull-00-2022-0138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改委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县发改委权责清单(公管办)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9-30 15:55 浏览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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